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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有限公司的优势


     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,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,名称中标明“有限责任公司”或“有限公司字样”。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、董事会(执行董事)、监事会(监事)、经理。


     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:股东承担有限责任,风险较小;注册资本限额较低;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性规定较少;可以设立一人公司;不必公开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,保密性较好。

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:

1.股东为2个(含2个)以上50个(含50个)以下。

2.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。

3.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。

4.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。

5.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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