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,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、咨询、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、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、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,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,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。
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,名称中标明"有限责任公司"或"有限公司"字样。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、董事会(执行董事)、监事会、经理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:
1、股东为2个(含2个)以上50个(含50个)以下。
2、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。
3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4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