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应具备的条件,股东为1个(含1个)以上50个(含50个)以下。股东的资格证明,股东为企业的,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单位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;股东为社会团体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《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》;股东为自然人的,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;股东为工会的,应提交区、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。
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:
1、注册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
3、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
4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
5、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。注:以上资料一式两份。
6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
注: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,注册公司复印件需盖公章